【Now新聞台】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被控謀殺妻子及女兒的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驗屍報告指兩名死者,血液內一氧化碳濃度達百分之50和41,估計兩人死於一氧化碳中毒。被告的家傭就表示,不清楚兩名死者案發當日有否攜帶瑜珈健身球上車。
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被告許金山由囚車押抵法院。控方傳召政府法醫傅家聰作供,他在庭上讀出兩位死者的法醫報告。
估計許金山妻子黃秀芬死亡時間是案發當日中午十二時許至下午兩時許。四日後的解剖顯示,她體內器官健康,生前有服用抗抑鬱藥,但沒有服用過量。
而血液內一氧化碳的濃度達百分之50,估計她死於一氧化碳中毒。至於女兒許儷玲死亡時間與母親差不多,她血液一氧化碳的濃度有百分之41,估計兩人死於一氧化碳中毒。
法醫傅家聰作供時指出,血液一氧化碳濃度達百分之40足以致命,而一氧化碳無色無味,一般人吸入後不會察覺。血液含一氧化碳的濃度,視乎吸入時環境中的濃度,以及時間有多長而定。
被告許金山在犯人欄聽到女兒的法醫報告時,一度情緒激動落淚,要用紙巾抹眼淚,法官要提早15分鐘休庭午飯。
控方亦傳召案發時,在被告家中工作的外傭作供。她形容被告和妻子與四名子女關係良好,平日由死者黃秀芬用涉案的私家車接送子女上學,而她記得家中有三個瑜珈球。她記得案發當日,兩名死者約下午兩時,駕駛黃色私家車離家,但不清楚兩人有否帶同瑜珈球。
案發在2015年5月22日,許金山妻子及女兒被發現昏迷在馬鞍山西沙路,近西澳村一輛私家車內,兩人送院後證實死亡 。警方追查兩年,在去年拘捕許金山,他被控兩項謀殺罪。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許金山曾將一氧化碳注入兩個瑜珈健身球內,並拔走氣栓,放在妻子駕駛的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