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珠澳大橋石屎測試造假案,其中兩名被告嘉科工程顧問公司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以及前實驗室助理,各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法官押後至下午判刑。
65歲嘉科工程顧問公司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由囚車押抵法院,他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
他是案件19名被告中案發時職位最高,負責監督其他被告工作,以及在測試報告上簽署才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
案情指自2013年間,他工作的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工作人手短缺,一些測試未能及時進行,首被告吩咐有關工作的實驗室職員「弄妥」問題,以能得出認許的測試報告。實驗室職員於是更改電腦上測試石屎的日期時間,又用金屬柱或強力混凝土磚代替原本要測試的混凝土磚樣本,以得出虛假的測試報告,供首被告簽署提交。
控方指他為了一時方便,導致政府花了額外5800多萬補救工程及39個工作天再次檢驗。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犯案動機並非為錢而是因為貪一時方便,他又知道今次做法影響很多人,監禁是無可避免,但仍希望法官輕判。
案件第13名被告44歲的鄺富賢,是嘉科工程顧問公司的前實驗室助理,亦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
案情指,他在2014年首次遇到未能及時進行混凝土測試的情況向其他較資深的實驗室人員尋求解決方法,繼而學懂操控時間和用金屬柱或強力混凝土磚虛假地模擬測試,之後直至2016年期間,他若遇上同樣情況或因技術水平差劣而石屎測試不合格會用同樣方法掩飾。
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需獨自供養父母,他在事後亦了解案情嚴重,對案件感到懺悔,而被告在內部調查時對案情及罪責直認不諱,並與廉政公署合作,表現出真誠悔意,希望可以使用酌情權,扣減3分1刑期。
但法官李慶年指,酌情權是源於減少法庭資源作考慮因素,指被告認罪距離開審已經一段時間,用了一定的公帑要考慮是否批出酌情權。
法官李慶年又指押後這兩名被告判刑至其餘被告聆訊後或會令他們在刑責上有所增減,認為應該在現時的認罪框架下判刑,因此決定不會等待其餘被告的聆訊結束,決定今天下午判刑。
同案其餘16名被告不承認串謀詐騙的控罪,案件將於明年1月開審,同案另一名被告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早前已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判監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