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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裁定特朗普不能封鎖社交帳戶

美法院裁定特朗普不能封鎖社交帳戶

【Now新聞台】美國紐約地方法院裁定總統特朗普不可在社交網站封鎖用戶,不讓他們留言,指此舉違反保障言論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法官建議他改用「靜音」功能,那就看不到他不想看到的留言。

「推特總司令」特朗普入主白宮頭一年發出2500多條帖文,平均每天發7條,如果計及他任總統前,09年起開設Twitter帳戶至今他共上載37600條帖文,平均每天近12條。

特朗普多數都是在一直沿用的帳戶@realDonaldTrump貼文,相對少用總統專用的@POTUS帳戶。特朗普在網上暢所欲言,有時頗為惹火,網民留言自然不留情面,引來總統不高興,部分人慘被封鎖,不得再在頁面留言,也再看不到他的帖文,其中七名「受害者」去年入稟紐約地區法院指特朗普的做法違憲。

法官星期三頒布75頁判詞裁定特朗普沒有合法權利封鎖社交網站的用戶,指他將那個帳戶當作總統帳戶來用,附設回覆功能的部分是一個「公開論壇」,因政治言論而封鎖用戶等同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

司法部指總統有權行使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封鎖他不想接觸的人。特朗普不能在行使他個人的第一修正案權利時,侵犯了他人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又說特朗普大可以選用Twitter的「靜音」功能,他便看不到特定用戶的留言,但對方可繼續看到帖文或留言。

司法部表示尊重,但不同意法院的判決正考慮如何跟進,其中一名被封鎖而提訴的女記者在社交網站宣告勝利。有憲法專家形容判決開創先河,可應用至所有官員及政府部門的社交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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