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美國紐約被還柙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被拒,法官認為即使何志平願意提高保釋條件,仍無法確保他不會潛逃,加上他面對的刑期可長達十年以上,認為潛逃風險較高。
何志平自去年底被捕後,至今還柙超過5個月,他第三度申請保釋。法官早前要求控辯雙方,就何志平能否以香港物業作為抵押,以及其刑期及潛逃風險提供更詳細的陳述,美國紐約法院在當地時間周四再開庭處理。
何志平一方日前向法院提交文件稱,願意將用作抵押的物業屋契,帶到美國交予法庭,一旦何志平棄保潛逃,法庭便可把屋契交予美國政府充公及變賣,又將保釋金額提高至300萬美元。
何志平代表律師又表示,何志平相信為自己名譽辯護是重要,不會享受作為逃犯的生活,又提及他早前向一名同事發電郵,稱自己情願在獄中去世,亦不要令其家人蒙羞及犧牲其名譽。
控方則表示,涉案的能源公司現時與中國政府的關係較從前更為密切,認為一旦何志平成功潛逃至香港,要引渡他回美國將極為困難。
法官認為控方的論點較有力,而現時何志平的律師費是由涉案能源公司支付,而充公境外物業耗時,何志平在美國並無任何資產,連繫亦很少,認為任何條件皆無法確保何志平不會潛逃,加上刑期方面,辯方最新估計何志平若被定罪,將被判監12至15年,法官認為何志平潛逃風險較高,因此拒絕其保釋申請。
何志平去年11月被捕,他涉嫌在2014年代表一間中資能源企業行賄乍得總統及烏干達外長,以換取能源企業獲生意優待,被控違反《海外反腐敗法》洗錢罪及串謀等八項控罪,他早前已兩次申請保釋被拒,案件將於11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