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台灣,馬英九前總統被控洩密案二審改為判有期徒期四個月。馬英九發言人表示對裁決感到非常遺憾,馬英九將上訴到底。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但高等法院在二審撤銷原判決,指總統是廣義的公務員,一樣有守密的義務,加上案發時並無發生「院際糾紛」,不屬於行使「院際調解權」。法院認為馬英九洩密罪成,判監禁四個月,但可用罰款代替。
案情指,2013年馬英九在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報告,前立法法院長王金平和立委柯建銘涉及的司法關說案後,把相關偵查秘密洩漏予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以憲法賦予總統在院際之間出現糾紛時,享有「權限爭議處理權」及檢方舉證不足為理由,一審判馬英九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馬英九在獲悉二審判決後,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