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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被定罪凸顯修憲限權需要

朴槿惠被定罪凸顯修憲限權需要

【Now新聞台】隨着朴槿惠被判入獄,外界一個關注點是南韓如何修憲,避免權力過度集中於總統手上,不過現任總統文在寅的修憲建議可能因為公投有關條文,現時仍處於違憲的狀態,而無法如期在六月交給民眾表決。

朴槿惠一審被裁定受賄、濫權等16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4年。另一名前總統李明博亦因為涉貪而被扣押,有當地傳媒評論指凸顯了修憲限制總統權力的需要。

南韓總統的權力廣泛 ,除了法案否決權及預算案提出權,還有人事任命權。

有統計指在總統五年任期內 ,對政府、軍隊以至企業多達七千名高層任命有影響力,有評論指這個情況為總統本人以至親信利用人事任命權圖利創造條件,雖然民眾普遍支持修憲,但對於如何限制總統權力,朝野有不同立場。

文在寅上月提出將總統任期由五年一任制改為四年兩任制,但是在野黨建議將權力分散,由總統處理外交及國安,國會任命的總理處理內政,亦有在野黨提出將國會由一院制改為兩院制。

但即使朝野最終就修憲內容達成共識,要在六月舉行地方選舉時一併就修憲舉辦公投,卻面臨另一個障礙。

事緣當地憲法法院2014年裁定國民投票法中,限制海外公民投票的規定違憲,但國會未有在限期前修法,導致有關條文失效。青瓦台官員指,如果不修改法例,將無法編訂選民名冊,難以舉行公投。

文在寅亦在周五致函國會,促請對方在四月底前修改國民投票法,以為修憲公投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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