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今次是南韓司法史上首次直播非終審的判決過程,引起很大爭議。
去年7月,南韓最高法院修改《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規則》,將電視直播審判過程範圍擴大到一審和二審判決,即使被告不同意,只要審判長認為符合公共利益也可以直播。
朴槿惠批評直播審判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親自寫信給法院提出反對並申請禁制令,要求限制直播時間,只直播宣讀判決書及引述法律條文過程。
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此案全國矚目,牽涉憲政史上首次罷免總統,案發時被告身分特殊,直播審判有利於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公共利益,決定全程直播。
法院自行動用4台攝影機和視頻傳輸設備做直播,不容許電視台入內拍攝,以免媒體過度報道及挑動朴槿惠支持者激烈行為。
朴槿惠身負的多項罪名,牽涉到其他關鍵人物包括她的「閨蜜」崔順實以及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他們早前一審和二審法院都以尊重被告權利為由沒有直播。
輪到朴槿惠的案件,去年5月開審時法官以案情重大,民眾關注度高為由,允許拍攝開審程序到一審宣判更全程直播。
在野自由韓國黨批評,完全是為了令這位前總統難堪,有侵害人權之嫌,而且有輿論審判的危險,有損司法公正和獨立。
甚至有輿論批評法院直播除了預示會重判,也有報復意味,因為朴槿惠之前多次跟法院公開作對,既不滿庭審次數,又以健康理由拒絕上庭,結果要法院威脅嚴懲才肯出庭。
去年10月,法院延長朴槿惠羈押期限,她批評審判失去意義,從此拒絕出庭,法院進行了多個月缺席審訊。
去年3月,南韓憲法法院審理朴槿惠彈劾案,宣判結果時也有直播,理由是要顧及民眾知情權。
大韓律師協會會長表示,這次直播一審宣判也是有必要的,旨在讓國民準確了解重大案件的一審判決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