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摩洛哥一名16歲少女,被強姦後,再被迫下嫁污辱自己的男人,並受到虐待,最後服毒自殺。事件引發示威,反對保障強姦犯的法例。
三百多名示威者,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國會大樓外,舉起標語、高叫口號,反對摩洛哥法例,容許強姦犯迎娶受害人,就可免受刑事責任。
示威者高舉16歲自殺少女阿米納的照片,希望為她討回公道、為摩洛哥女性爭取權益。
阿米納是在上星期服用老鼠藥,自殺身亡,她的故事,再次喚起大眾對阿拉伯國家,保障強姦犯法例的關注。有人權組織表示,迫婚不是解決強姦案的方法,強姦犯理應受懲罰。
不過,連阿米納的媽媽,最初都不是這樣想。
來自北部貧窮農村的阿米納,十五歲時被大自己十年的男人,拖到樹林強姦,兩個月後,阿米納才跟家人說,她的媽媽為了保住家族名聲,要她嫁給那個男人。
男方最初拒絕,但為了免受刑責,最後都是服從法庭判決,半年前聚了阿米納,但婚後阿米納長期受虐打,多次回娘家哭訴都無用,最終走上不歸路。
摩洛哥當局形容事件是一場悲劇,會考慮修改法例,讓強姦犯受到法律制裁。
在摩洛哥,合法的結婚年齡是十八歲,但法庭可以因應雙方家長的訴求,作出判決,容許未成年婚姻。2010年摩洛哥就有四萬多幾段婚姻,涉及未成年少女,部分是性侵犯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