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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船事件中國船長被強制起訴

撞船事件中國船長被強制起訴

針對前年的中日撞船事件,沖繩那霸地方法院,以妨礙執行公務等罪名,強制起訴中國船長詹其雄。

那霸法院將會向詹其雄寄送起訴書,假如起訴書未能夠在兩個月內送達的話,起訴便會失效。由於詹其雄已回國,預料難以開庭審理此案。

詹其雄是在2010年9月,因駕駛漁船撞向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而被捕,之後獲釋回國。

那霸地方檢察廳曾在去年初,作出不起訴決定。之後當地的檢察審查會決定起訴,但再被檢察廳否決,審查會去年中,以「船長行為魯莽,甚至可能危害人命」為理由,表決後決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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