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就檢討《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政府建議放寬對傳統電視及聲音廣播媒體的規管,包括跨媒體擁有權,但表明不會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互聯網電視。
資訊爆炸年代改變觀眾收看電視、報紙的習慣,對傳統媒體帶來衝擊。數碼媒體廣告收入的市場佔有率由2013年的8%大幅增至去年第三季的17%,至於電視廣告巿場佔有率未有大變動,雜誌及電台則大幅下跌。
政府承認現行的規管對傳統媒體營商環境不公平,但參考外國經驗,根本難以透過發牌制度規管互聯網絡電視。
政府提出一系列放寬傳統媒體規管的建議,包括放寬跨媒體平台擁有權及持牌人士資格限制。新建議只保留免費及收費電視、聲音廣播持牌人的限制。換言之,本地報刊東主或廣告宣傳代理商可同時持有免費或收費電視。
政府建議維持外資控制權的限制,但非香港居民持有免費電視股份數量須獲通訊事務管理局批准的門檻會放寬,又建議取消持牌人必須為非附屬公司的規定。
首階段檢討諮詢為期三個月,直至5月19日,而政府稍後會展開第二階段檢討,屆時將聚焦因應科技發展修訂電訊規管制度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