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廉政公署就李卓人等五人涉嫌收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捐款完成刑事調查,律政司考慮廉署的調查報告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決定不提出檢控。
廉政公署在2014年開始調查李卓人、梁家傑、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涉嫌收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捐款。
經過三年多廉署完成刑事調查,律政司經考慮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對他們提出檢控。
李卓人及梁家傑被指分別透過Mark Simon收取黎智英150萬元及30萬元款項。律政司發表聲明解釋,他們的情況與梁國雄被控收受黎智英25萬元款項情況類似,而當時區域法院法官最終判處梁國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
律政司指出,根據現有的證據,李卓人及梁家傑有可能代表其政黨或組織收取相關款項,並無合理機會證實他們以個人收取有關款項,他們沒有責任向立法會申報收取款項,亦不能證實他們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所以也沒有合理的機會證實黎智英及Mark Simon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等相關罪行。
至於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則並無證據顯示他們收取黎智英或Mark Simon任何款項。
因此律政司決定不對上述人士提出檢控,強調本案的決定完全建基於證據不足,是依據檢控守則和適用法律而作出決定。
廉政公署表示,已將調查結果交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同意廉署毋須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