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歐盟為英國脫歐後的過渡安排設期限,指過渡期應在2020年底結束;英國首相文翠珊則表示,在特殊情況下,會容許英國短暫延遲脫歐。
歐盟首席談判代表巴尼耶周三在記者會上表明,英國脫歐後的過渡安排最遲應該在2020年12月31日完結。意味英國在2021年1月便會完全脫離歐盟。過渡期只有21個月,比英國一直爭取的約兩年過渡期短。
這個日期正值歐盟為期七年的財政預算案屆滿,巴尼耶認為期限合理,能避免影響之後七年的預算案,而在過渡期間英國必須遵守歐盟法規。巴尼耶又強調,脫歐協議必須在明年10月前有定案。歐盟同時為下階段脫歐談判發出指引,會先集中討論過渡安排的明確條文,之後才會開始商討雙方的長遠關係。
英國國會上星期在執政保守黨議員倒戈下通過修正案,規定脫歐協議簽訂前需經國會表決通過才能生效。周三再有保守黨議員揚言會投票反對,把2019年3月29日的脫歐日期寫入法律,除非在修正案中加入附帶條文,容許必要時修改日期,令首相文翠珊再次面臨挫折。
文翠珊在國會開始辯論修正案前向黨友妥協,表示在特殊情況下,會容許英國短暫延遲脫歐。她又表示會在脫歐談判中,致力爭取維持倫敦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