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督察在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截取同袍資料放上網,他早前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他同時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今早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兩項控罪押後至下月判刑。
31歲被告施恒原隸屬北角警署雜項調查組,控罪指被告在2014年11月,在警署辦公室透過內聯網截取兩名同袍資料,放上社交平台的「起底」群組,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他早前承認控罪。
而在警方調查期間,揭發被告家中的手提電腦及外置硬碟存有268段兒童色情短片,另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區域法院法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需等候心理報告及精神報告,兩項控罪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