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香港出席基本法研討會,他表示基本法的根和源是國家憲法,高度自治權來自中央,香港不是獨立政治實體。他又指基本法實施20年,23條仍未完成立法,帶來的不良影響有目共睹。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回歸二十年基本法研討會發表主題演講。李飛一開始就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
是根據國家憲法第31條成立,不是獨立政治實體。
他指,一國是所有制度的前提,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高度自治並非指中央什麼都不管,近年有些年青人提出各種抗拒中央的主張,必須抵制。
李飛又列出香港有四大憲制責任,包括維護國家安全,並提到基本法23條未完成立法,不良影響有目共睹。而基本法提出五十年不變,是要配合國家發展戰略。
他又指,香港要與國家制度相對接,保障國家利益。公職人員及年青人要加強認識憲法及基本法,客觀認識國情。
今次研討會有大約500人出席,包括各政策局的局長和副局長。大會亦有邀請全體立法會議員出席,但大部分非建制派議員都沒有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