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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商務部及國家工商總局發出公告,要求北韓在華企業必須在120日內關閉。
當局周四的公告稱,北韓實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及外資企業,應該由聯合國安理會本月中通過制裁決議後120日內關閉,至於在中國境外與北韓個人或實體有合作的中國企業亦應該關閉。
因應北韓本月初進行第六次核試,安理會隨後一致通過對北韓實施歷來最嚴厲的一次制裁,包括禁止北韓的紡織品出口,及限制北韓進口油產品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