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被控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案件在東區法院提堂。控罪指張震遠與另一名被告蔡達英串謀詐騙證監會,隱瞞商交所的財務資料,張震遠同時被控欺詐一間財務公司三千萬元。張震遠獲准以五萬元保釋,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在本月24日再提堂。
被捕的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由警車送去東區裁判法院,他因涉嫌串謀詐騙及欺詐,早上在住所被警方拘捕,案件下午提堂。警方同時拘捕另一名48歲的涉案男子蔡達英,他是商交所前財務總監,案件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負責。
控罪指張震遠和蔡達英在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間,串謀詐騙證監會,包括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或沒有向證監會披露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致使或容許商交所將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提交證監會等,導致證監會沒有就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撤回認可。
至於另一項欺詐罪指,張震遠在2013年4月12日至4月17日期間,指新效控股有限公司整體持股未有實質押予任何人或實體,藉此意圖詐騙而誘使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交出3000萬港元,導致新效控股獲得利益。翻查資料顯示,新效控股當時是張震遠全資擁有的公司,亦是商交所的大股東。
商交所由張震遠於2008成立,並出任主席,在2013年,商交所因為財困宣布停業。
商罪科及後到商交所位於數碼港的總部搜查,並拘捕三名內地男子,指他們涉嫌行使假文件及管有虛假文書,他們全部並非商交所職員,三人最終被判罪成及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