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籃球球星米高佐敦跟內地運動品牌喬丹體育再發生侵權糾紛。今次是喬丹體育控告佐敦侵權,索償110萬元人民幣,北京法院已經受理。
上次是米高佐敦控告喬丹體育,今次就調轉。雙方爭拗源於米高佐敦授權上海市方達(北京)律師事務所,在今年2月9日向天津市體育局和第13屆全運會組織委員會發出律師信,表示米高佐敦對喬丹體育成為全運會的官方合作夥伴提出異議。
根據北京朝陽區法院網頁,喬丹體育指米高佐敦過去就公司註冊的商標提出78宗惡意訴訟,除了三宗外,其餘全部敗訴,但律師信錯誤描述和總結客觀事實及法庭的判決,故意誤導和隱瞞,令人以為公司所有商標均被裁定要撤銷。
喬丹體育又指,律師信作出貶低公司的評論,甚至惡意誹謗,企圖令天津市體育局及全運會組委會終止與公司的合作。喬丹體育認為律師信構成名譽侵權,因此控告米高佐敦和律師事務所,要求對方停止侵權、道歉、恢復名譽、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維權,費用合共110萬元人民幣。
米高佐敦在內地的譯名是「邁克爾‧ 喬丹」,多年來跟美國一個運動用品品牌合作推出有他入樽剪影,作為標誌的運動產品。而喬丹體育就一直使用「喬丹」這個名及類似的圖形作為商標。
2012年,米高佐敦向內地當局申請,要求撤銷喬丹體育78個相關註冊商標。拉鋸四年,最高法院終在去年底就其中十宗受理的申請作出判決,裁定其中三個商標損害米高佐敦的姓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