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歐洲法院就企業因為女員工戴頭巾上班而解僱她們的案件作出指引,裁定企業為了保持中立形象而設內部規定不准員工穿着有宗教象徵的服飾,並不構成直接歧視。裁決引起爭議,有宗教和人權組織批評這會令穆斯林女性更難融入職場,助長歐洲對穆斯林的歧視氣氛。
比利時和法國分別有女性因為上班時戴上穆斯林頭巾而被解僱,僱主做法是否構成歧視,兩地的上訴法院向歐洲法院尋求指引,得出不同結果。
其中涉案的比利時保安公司女接待員因為上班時戴頭巾,違反了公司不准員工接見客人時穿着帶有宗教或政治象徵服飾的內部準則,於2006年被解僱。
歐洲法院指出,該公司為了維持中立形象,訂立相關內部規定,而並非針對任何一種宗教信仰,在這個情況下,公司的做法不構成歧視。
至於另一宗案件,法國一名女設計工程師被客戶投訴戴頭巾而遭公司解僱,法院表示該女員工並非干犯公司內部規定,單單只因為客戶投訴而被解僱,這屬於歧視。
該名女員工的代表律師表示歡迎裁決,但對比利時案的裁決感到憂慮,形容比利時案的裁決對所有穆斯林女性造成打擊。
多個國際人權和宗教組織亦對比利時案件的裁決強烈不滿。
國際特赦組織形容裁決令人失望,批評這會助長歐洲對穆斯林的歧視氣氛,又稱在這一個連個人身分和外貌都成為政治鬥爭舞台的時期,需要有更多保障抵抗歧視和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