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紀委公布,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兼市長黃興國因為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紀委表示,經調查發現,黃興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中紀委又指他封官許願,任人唯親,自己收受禮品、禮金,亦默許親屬利用他職務上的影響,獲取巨額利益。
中紀委指,黃興國身為中共中央委員,違紀行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予以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並將他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黃興國2014年底開始出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不足一年後,天津發生倉庫大爆炸,他曾經表示自己有一定責任。
去年九月,中紀委公布黃興國接受組織調查,成為十八大以來,首名墮馬的直轄市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