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喻為關乎到歐元區存亡的歐盟峰會展開第二日,亦是最後一日的會議。外界關注,歐盟能否就修改歐盟條約達成共識,為解決歐債危機帶來曙光。
峰會的第一日會議,成果未如理想,由法國和德國提出的修改歐盟條約建議,受到英國及匈牙利兩國反對,只有17個歐元國家,以及6個非歐元區的歐盟成員國,同意在歐盟條約以外,另立一個新的財政條約。
根據條約,成員國會把「盡力達至平衡預算或有財政盈餘」寫入國家憲法,並控制每年結構性財赤,不超過經濟生產總值的百分0.5。
歐洲法院有權仲裁各國的財政預算案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又會設立自動制裁機制,並會要求各國將總負債,控制在經濟生產總值百分之6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