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反對下,歐盟最終未能成功取得27個成員國一致同意,修改歐盟條約。暫時只有17個歐元區成員,以及6個歐盟成員接受新的財政條約。
歐盟峰會首日結束,由於27個成員國最終無法一致通過修改歐盟條約。因此同意修改內容的國家,將會在歐盟條約以外,另立一個新的財政條約。當中將包括17個歐元區成員成員國,及6個非歐元區歐盟國家。英國及匈牙利已表明不會簽署條約,而瑞典及捷克則指要諮詢國會後,才作決定。
歐盟理事會主席范龍佩承認,未能取得27國全部同意,並不是最理想的結果,但能夠盡快達成協議更加重要。
歐元地區領袖聲明指,各國同意推動更強的經濟聯盟關係,當中包括兩個方向。首先是新的財政條約,以及提升經政政策的合作。而短期方面,將會透過穩定工具處理短期的挑戰,希望各國能夠在明年三月正簽署財政條約。
法國總統薩爾科齊表示,向國基會提供二千億歐元的借貸,可有效防止歐債危機進一步擴散。
根據條約,成員國會把「盡力達至平衡預算或有財政盈餘」寫入國家憲法,並控制每年結構性財赤,不超過經濟生產總值的百分0.5。歐洲法院有權仲裁各國的財政預算案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又會設立自動制裁機制,假若成員國財赤超過經濟生產總值的百分之3,將會自動懲處,並會要求各國將總負債,控制在經濟生產總值百分之60以下。
至於常設的歐洲穩定機制,各國同意提早一年,至2012年7月推出,資金規模達五千億歐元,並會與現時運作中的歐洲穩定基金同時運作。不過,歐洲穩定機制不會取得銀行牌照,即是不可以透過歐洲央行取得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