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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公布新規定,10月1日起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網絡社交平台及手機簡訊、電子郵件上的訊息,當局可以此作為刑事案證據,需要時可經公安機關或檢察長批准凍結有關數據。
中國研究專家馬鐵穎指,規定的出發點或是搜集更多證據,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但卻對公眾形成一種無形壓力。有網民擔心規定實施後在網上留言或誤墮法網,留言時要變得謹慎。
馬鐵穎又指,凍結數據雖然需由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才有權力執行,但國內縣的數目不少,意味有不少人經批准後就可扣押有關人士的電子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