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遼寧省45名全國人大代表涉及賄選,當選無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確定遼寧省人大選舉產生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報告,45人因拉票賄選,被褫奪資格。
這次賄選案波及層次之高,牽涉層面之廣,前所未有。《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指事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宗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和換屆紀律的案件,涉案人數眾多,情節嚴重,觸目驚心。
拉票行為往往與利益交換及利益輸送有直接關係,根據《選舉法》第五十七條,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代表,即當選無效。
中紀委8月26日,通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玉焯,因違反政治及組織紀律,在多場選舉中索取財物,進行拉票賄選,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被雙開,揭示問題癥結。
自十八大後,包括原遼寧省委書記王珉在內,已有五名副省級以上官員落馬,多名官員相繼被查,賄選案早已有迹可尋。今次遼寧賄選風波,是繼前年湖南衡陽賄選案後,內地另一宗大規模及有系統的賄選。
2014年,湖南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向衡陽市人大代表集體行賄,以求順利當選,527個衡陽市人大代表中,有521人收受賄賂,涉案金額達1.1億人民幣。案件曝光後,當局宣布56名衡陽選出的湖南省人大代表當選無效,五百多名衡陽市人大代表辭職。
另一宗被嚴厲查處的賄選案,是四川南充黨委賄選案。原南充儀隴縣委書記楊建華,在2011年10月南充市委選舉中,向部分可能成為市委委員的人送錢拉票,涉案人數多達477人,涉案金額近1700萬人民幣,是繼衡陽市賄選案後,十八大以來第二宗大型賄選案。
凡是縣級以上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都要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便是由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間接選舉,一層選一層的制度容易衍生貪腐問題。
加上,差額選舉造就行賄索賄良機,行賄和受賄的都是不同級的人大代表,一些未獲組織保障、沒有黨政機關人員背景、較大機會落選的企業代表樂意花錢,尋求提名和當選。
人大代表既沒有工資,亦沒有實權,行賄受賄成風,除因為一份榮譽感外,更多人將此當成與官方的聯繫,企圖藉此獲得更多特殊待遇。
更有分析認為,賄選背後牽涉中共高層複雜的人事派系鬥爭,相信將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