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十七歲青年梁國雄前年製造炸彈及威脅炸毀香港仔警署罪成,被判監6年。
17歲被告梁國雄由囚車押解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他前年攜帶五支自製試管炸彈,到香港仔警署威脅引爆,被控一項製造炸彈及一項企圖導致爆炸罪名,他承認兩項控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時只有15歲,心理及精神報告顯示他有精神問題,加上他認罪及有悔意,要求輕判。
控方則指被告還柙期間,襲擊懲教署人員,質疑他沒有悔意,兼有重犯風險。
法官判刑時指,量刑起點須考慮公眾安全及被告的背景,不希望他有絕望的感覺。
法官又引述專家報告指,被告有對抗性行爲障礙、混合性抑鬱症及思覺失調。而另一份報告指,被告有自殺傾向,再犯風險為中度。
法官裁定兩項控罪,各判監9年,考慮到被告認罪予以減刑,各判監6年,同期執行。
法官又要求懲教署在被告服刑期間,必須提供心理和精神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