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長批評,嬰兒需要截肢,是嚴重創傷,醫管局無可能不定義為「嚴重醫療事故」。有立法會議員及病人權益組織認為,事件嚴重及罕見,醫管局需要檢討現行的通報機制。
屯門醫院早產嬰兒動脈受損嚴重到截肢,有家長及市民認為事態嚴重,涉及醫院質素及有無人為疏忽,認為市民有權知道詳情,醫院無理由不主動公布。
社區組織協會關注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批評,醫管局一次又一次,無對外公布到醫療事故,做法不能夠接受。他又指,今次事件關乎個人及公眾利益,醫管局應該想辦法,在保障病人私隱下,公布事件。
代表醫學界的立法會議員梁家騮認為,今次事件醫護人員責無旁貸。他說,醫管局應該檢討現行通報機制,訂出更清晰及客觀的指標,讓醫護人員更加了解那些事故需要即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