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國際調查記者同盟指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逾千客戶,並沒有依照法規,確保經手的交易或業務不涉及犯罪行為,逃稅或者貪污,部分更涉嫌透過中間人隱瞞可疑交易和篡改記錄。
現實社會中,大多數離岸公司都屬合法。對部分人來說,更加是有實際需要。
離岸公司通常設在稅率低、銀行私密度高、金融法規不嚴的地方。一般來說,絕大部分離岸公司都是合法。
有部分空殼公司不會做生意,只是保管金錢,協助富豪及其家人隱藏財富,成為它們其中一個主要用途。
許多人都以為離岸公司是有錢人用來鑽法律漏洞的途徑,有涉嫌貪污的政府官員藉此隱瞞巨額財富,更甚者會成為逃稅、洗黑錢和貪污工具。不過,離岸公司的功能,其實亦包括給那些在戰亂地區生活,或因國家政局動盪、貪污嚴重、罪案率高,而惶惶不可終日的富豪將名下財產,轉移海外,做法純粹為求自保,並不牽涉瞞稅及逃稅。
另外,亦有富豪利用離岸公司將資產轉移,目的是保障財產;離婚後不被瓜分,做法與訂立婚前協議異曲同工。
名列福布斯俄羅斯富豪榜第十四位的雷博洛夫列夫是典型例子,其前妻當年入稟瑞士法院,將他的財產凍結,但雷博洛夫列夫透過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利用開設在英屬處女群島的公司不斷買入及收藏藝術品,金額高達六億五千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