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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在日本,夫妻婚後必須使用同一姓氏,而女性離婚後半年,不可以再婚。五名女性入稟法院,挑戰相關條例是否違憲,日本最高法院周三將會作出裁決。
日本最高法院周三開庭,覆核兩條於1896年明治時期訂立,針對婚姻的條文,其中最矚目的是夫妻同姓的法例。
根據日本現行的民法,夫妻婚後必須使用同一姓氏,雖然法例沒有訂明要採用妻子抑或丈夫的姓氏。不過,在現實中,九成六夫婦都是妻從夫姓。
五名女性在2011年提出聯合訴訟,指相關條例違反憲法,不符合公民權利。原告之一小國香織表示,夫妻同姓令她們感覺不被尊重,亦變相令不願改姓的女性無法結婚。
訴訟在日本引起廣泛討論,上一輩認為夫婦同姓是維護家庭價值的關鍵。有學者亦憂慮允許夫婦不同姓,將會損害社會穩定,亦可能會引申親子不同姓而使子女自行選擇姓氏,將引致親子關係薄弱,衝擊社會對敬奉祖先的觀念。
日本兩間新聞機構的民調顯示,超過五成受訪者贊成夫婦婚後,有權選擇自己的姓氏,當中以年輕一代和女性支持度較高。即使改變現行規定,七成三的受訪者仍然偏向選擇和另一半採用相同的姓氏。
日本社會早於1990年代已經醞釀改革民法,法制審議會於1996年,更提出在戶籍上記載所有家庭成員的姓氏,容許夫妻不同姓。不過,當時的執政自民黨憂慮修例會令家庭價值觀崩潰,修正案最終沒提交到國會。
法院周三會覆核有關禁止女性離婚後,半年內再婚的規定。報道指禁令原意欲確保若女性離婚後產子,可以釐清嬰兒父親的身分,但現今DNA鑒定技術發達,條例已經變得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