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維權人士郭飛雄因前年發起示威,聲援南方周末報社,聚眾擾亂公眾秩序和尋釁滋事罪成,被法院判囚六年,外交部強調法院依法審理案件。
郭飛雄的案件,星期五早上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宣判。代表律師指,郭飛雄原本被控聚眾擾亂公眾秩序,判囚四年,但法院臨時加控他尋釁滋事罪,兩項控罪合共判監六年。同案另外兩名維權人士劉遠東和孫德勝,則分別判監三年及兩年半。
49歲的郭飛雄原名楊茂東,來自湖北,2006年曾因參與維權活動入獄五年。2013年一月,內地報章南方周末的新年獻辭被大幅修改,引發民眾到位於廣州的報社抗議聲援。示威持續一星期,郭飛雄、劉遠東和孫德勝三名維權人士被捕,被羈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