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一審被判監十六年。
湖北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表示經過審理查明後,指蔣潔敏在2004年至13年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超過一千四百萬元人民幣。
2004至08年間,蔣潔敏在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違反規定,為他人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令國家利益受到特別重大損失。
法院認為蔣潔敏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濫用職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十六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人民幣。
六十歲的蔣潔敏當庭表示服判,不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