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法官裁定生日歌《Happy Birthday To You》的歌詞版權並不屬於華納旗下音樂公司所有,以後再唱或使用這首歌,毋須付版權費。
這一首耳熟能詳,幾乎每個人都識唱的歌曲,原來任何電影、電視、廣告、公開表演,甚至是發聲生日卡,要連曲帶詞播放或者使用這首歌的話,理論上都要付錢。收費的是聲稱擁有歌曲版權的美國華納/查普爾公司,估計華納靠它每年進帳二百萬美元。
兩年前,一間製作公司打算將《Happy Birthday To You》的故事拍成紀錄片,因而告上法院。製作公司堅持首歌是公眾資產,任何人都不應該擁有它的版權。
加州法院法官星期二在判決中指出,原告和被告都同意這首歌的曲調已無版權限制。至於歌詞,法官裁定被告華納並不擁有版權。
法官解釋《Happy Birthday To You》的旋律是源於另一首兒歌《Good Morning To All》,這首歌由希爾姊妹創作,早在1893年已經面世,兩姊妹當年編寫的歌詞跟慶祝生日一點關係也沒有。她們之後將首歌的版權賣給一位名叫薩米的人,薩米之後亦將樂譜印在幼稚園兒歌書中出版發售,並在1935年申請版權。
薩米的公司旗下所有歌曲版權於1988年賣給華納後,華納就聲稱擁有《Happy Birthday To You》的版權而徵收版權稅,但法官認為,鑑於歌曲的歌詞至今也不知道出自何人,過往所有版權轉讓或買賣並不包括歌詞,因此華納聲稱擁有版權是不合理。
華納就表示要先研究判詞才能正式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