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自1901年頒發以來,大部分是頒給個人,亦有試過頒給一些組織,但由3位分享就則較罕有,今次更是突顯女性在爭取民主和和平的角色。
3位得獎者都是女性,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表示,在一些國家,女性地位依然受到壓制,希望這個獎可幫她們結束這種情況。
又強調女性和男性一樣,可擔當爭取民主和和平的角色,特別在非洲、阿拉伯國家和伊斯蘭世界。
諾貝爾和平獎由1901年開始頒發以來,至今共有15位女性獲得這項殊榮。
上一次是7年前,由肯尼亞的馬塔伊獲得,是首位非洲女性奪得和平獎,但她9月底因癌症逝世。
另一位外界較熟悉的,是1991年獲獎的緬甸反對派領袖昂山素姬。她帶領民眾爭取民主,遭軍政府軟禁長達15年,直至去年才獲釋。
和平獎有98次是頒給個人,23次是頒給組織,3人共享這個獎,之前就只有一次。
1994年,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拉法特、以色列總理拉賓和以色列外長佩雷斯,平分和平獎。委員會當時說,在3人努力下,以巴衝突終於出現突破,達成歷史性的奧斯陸協議。
和平獎亦試過多次由兩人瓜分。領導南非反種族隔離運動的曼德拉和南非白人總統德克勒克,在93年一同獲獎,表揚兩人為消除南非種族歧視作出貢獻。
由組織和人物一齊奪得和平獎的例子,包括聯合國和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孟加拉經濟學者尤努斯和他創辦的鄉村銀行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和總幹事巴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