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法院首次公布周永康一家合共收受超過1億2千9百萬元人民幣,為親友非法謀取超過21億元利益。控方在庭上出示被違規的洩漏文件,證實周永康曾不適當地洩露五份絕密級文件及一份機密級文件。
周永康受賄數額被指特別巨大,但直到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實際數額才向外公開。
法庭通過傳召證人作證及播放周永康長子周濱、妻子賈曉曄錄影作證等,證實周永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富商吳兵、原山西省呂梁市市長丁雪峰、中石油財務主管溫青山、中石油遼河油田公司原黨委書記周灝、及國資委主任蔣潔敏謀取利益,收受蔣潔敏價值超過73萬元人民幣的財物。
周濱及賈曉曄亦收受吳兵、丁雪峰、溫青山、周灝給予超過1億2千9百萬元人民幣的財物,並在事後告知周永康。周永康等人合共收受超過1億2千9百77萬元人民幣的財物。
報道又指周永康濫用職權,要求蔣潔敏和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為他的親友經營活動時提供幫助,親友包括兒子周濱、侄子周峰、三弟周元青、成都國騰實業集團董事長何燕及跟四川政法石油系統的高官私交甚篤的曹永正,令他們非法獲利超過21億3千6百萬元,造成經濟損失14億8千6百萬元。
控方在庭上出示文件,證實周永康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將五份絕密級文件及一份機密級文件,交給不應知悉有關文件內容的曹永正。
不過,法院指周永康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又指絕大部分賄賂是親屬收受,而且事後才知情。再者,案發後主動要求親屬退贓,受賄的款項及財物又全部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