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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外逃貪官李華波被遣回國

內地外逃貪官李華波被遣回國

【now新聞台】在內地貪官外逃紅色通緝令名單中排第二的李華波,在潛逃新加坡四年後被遣返回國。

李華波是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涉嫌在2006至2010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先後多次騙取鄱陽縣財政局的基建專項資金,金額達九千四百萬元人民幣,李華波在2011年初潛逃新加坡。

在兩國無引渡條約的情況下,中方向新加坡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新加坡方面凍結李華波的資產,並逮捕和起訴他。

李華波因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罪被判刑十五個月,在星期六出獄後同日被遣返中國。

今次是內地檢察機關偵查人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證,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贓款的首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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