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否決押後處決,被指在22年前謀殺警員的死囚戴維斯,最終被注射毒針處決。由於案件人證、物證都不足,惹來國際爭議,戴維斯行刑前一刻仍然堅稱自己是無辜。
42歲的戴維斯,於當地星期三晚上約11時,在佐治亞洲傑克遜的監獄被注射毒針,醫生在11時零8分,宣布他死亡。
戴維斯的代表律師向聯邦最高法院,及州假釋部門再次申請押後行刑,但都被否決,由於最高法院考慮時間長,行刑較原定時間遲了4小時。
案中遇害休班警察麥克費爾的家屬,以及美聯社等傳媒機構的代表,獲准監看行刑過程。目擊行刑的人透露,戴維斯死前重申,自己不應該為麥克費爾的死負責,又要求支持者繼續對抗死刑。
而在監獄外,一批反對處決戴維斯的民眾,滿心期待當局能夠推翻判決,但他們只能失望地接受戴維斯被處決的消息,部分人忍不住哭出來。
戴維斯1989年被指槍殺麥克費爾,被判死刑。他多年來堅稱無辜,加上案件疑點重重,多次上訴,喚起人權組織關注,聯邦最高法院亦罕有覆核案件,但戴維斯無法找到證據,證明自己無辜。律師後來提出讓戴維斯測謊,但又被當局否決。
戴維斯三度被送上刑場,處決前一刻都獲法院准許,暫時逃離鬼門關,但去到第4次,最終無法扭轉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