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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斬人案兇手判死刑 法庭斥手段兇殘

捷運斬人案兇手判死刑 法庭斥手段兇殘

【now新聞台】去年造成4死22人受傷的台北捷運斬人案宣判,被告鄭捷多項殺人及殺人未遂罪成立,一審被判死刑。鄭捷聞判後神情冷漠。

台北捷運斬人案經過逾半年審理,下午在新北地方法院宣判。被告鄭捷4項殺人罪及22項殺人未遂罪,全部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死刑。法庭斥責鄭捷的手段兇殘,泯滅人性,人神共憤,在案中造成重大傷亡外,犯案後,亦毫無悔意,而且經過精神和心理鑑定都認為他無教化的可能。因此,依4項殺人罪,判他4次死刑;22項殺人未遂罪,則判監5年2個月至8年不等。

據報,鄭捷在庭上聽到判刑後繼續神情冷漠,沒有表情。

有死者家屬希望鄭捷能將器官捐出救人,以彌補過錯。

鄭捷上午透過律師,向法官申請不出庭聽取判決結果,但要求被拒絕。之後,鄭捷在看守所發脾氣,當局要派出大批警力才能將他押解上庭。鄭捷在宣判前表明,即使法庭判他死刑也不會在意。鄭捷的父母在宣判前夕,撰寫求情信,再次為兒子的錯向受害者、家屬、社會各界道歉,並指若有些微可能,希望給予鄭捷一線機會。又說他們的家庭關係和諧,不明白多年來的教導會使這種事情發生。他們願意和鄭捷一起接受心理輔導,防止同樣事件再次發生。

案發在去年5月21日,鄭捷在台北捷運一列車廂內,揮刀斬人,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鄭捷坦承殺人,但一直拒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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