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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災民集體索賠37億日圓

福島災民集體索賠37億日圓

【now新聞台】受日本311地震影響的福島縣數百名災民,向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集體索償37億日圓。

福島縣田村市都路地區105戶、共339名災民,向福島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賠償37億3千萬日圓,相當於2億4千多萬港元。

入稟狀指,核事故破壞當地居民原有的大自然生活、天倫之樂和社區生活,認為東電之前的賠償並不足夠,要求按每人1100萬日圓的精神損失費計算,再作賠償。

當局在11年4月,將核電站方圓二十至三十公里地區定為緊急疏散區域。而賠償給受影響居民的精神損失費,翌年8月停止發放。

東電方面說要先了解起訴內容,再作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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