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參與亞太經合組織的日本代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中日領導人會面仍在安排中,未有決定。
中日雙方達成的其中一點共識,是確認將遵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的各項原則和精神,繼續發展中日戰略互惠關係。中日四個政治文件,是指中日兩國實現邦交正常化以來,簽署的四個政治文件,包括1972年恢復邦交時,發表的《中日兩國關於恢復邦交正常化的聯合聲明》、1978年簽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1998年的《中日聯合宣言》和2008年的《關於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
這四個政治文件,從法律上鞏固了兩國關係的政治基礎,是中日發展合作關係的基石。兩國一直強調「四個政治文件」的重要性。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接見日本公明黨黨魁時表示,事實證明兩國之間的四個政治文件,是中日關係的「壓艙石」,應堅持遵守。
中方亦多次批評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參拜靖國神社,是公然背棄了四個政治文件的原則和精神,嚴重破壞中日關係政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