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憲法學者指出,美國歷史上有多次強制隔離個案,例如西班牙流感、肺結核等,州政府有權採取較聯邦政府提議更強硬的隔離措施。
至於隔離措施可以有多強硬,則視乎不同州的法例。以紐約為例,九一一之後,當地的法例嚴謹,只要是一名可能接近過患者的人,當局亦有權扣留。
而在緬因州,一旦衛生官員能夠證明有明確及迫切的公共衛生威脅,法官可以頒令暫時扣留具威脅的人。
世衛、無國界醫生等醫學界人士,皆反對強制隔離,認為伊波拉不能夠透過空氣傳播,並非容易傳染,強制隔離會令國際醫護人員不敢到西非疫區協助,結果反而會令疫情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