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水果加工廠的前管工,去年7月離職日,在廠巴上斬傷7名同事,被判入小欖精神病院,無限期接受治療。
58歲的被告曾昭浩,被捕後大部分時間,還柙小欖精神病院,他較早前向法庭承認7項有意圖傷人罪。他在作供時說,經常被同事欺凌,趁最後一天工作,意圖傷害同事報復,並向法庭呈上求情信,指事後非常後悔,並向受傷的同事致歉。
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形容,被告行為失控、走向極端,指他來自普通家庭,只有小三程度,憑個人努力工作;案發前負責監督工廠內一條生產線,有一定成就,但他36年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不如意,工作上不愉快,加劇了他本身的精神問題,出現妄想症。
法官接納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他還柙期間入住精神病院,雖然情況有所改善,但仍然不能夠預計他的行為,須要住院接受治療。
事發在去年7月31日,被告最後一天上班,在前往大埔工業村的廠巴上,用菜刀斬傷了7名同事,有人傷勢嚴重,司機最後在路邊停車,同事合力將他制服,警員其後到場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