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上星期在南沙群島半月礁附近,被菲律賓海警拘捕的十一名中國漁民,據報今日受審。他們涉嫌違反菲律賓漁業法、非法捕獵海龜,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二十年。
被捕的十一名中國漁民,現時被關押在菲律賓西南部巴拉望省省會普林塞薩港市的警察總部。菲律賓傳媒報道,他們星期一會在當地受審,被控違反菲律賓漁業法第87條和第97條,以及野生資源保護法。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12至20年及罰款二千多至十萬美元。移民局亦可能會控告他們非法入境,延長扣押他們。
檢控官是在上星期五晚,向涉事漁民提出起訴,但由於漁民說的是海南方言,找不及翻譯,所以將審訊延至星期一進行。當局同時亦控告五名菲律賓人,將瀕危海龜售賣給中國漁民。
菲律賓傳媒報道,海警事發當日,在船上檢獲555隻海龜,當中超過三百隻被發現時已經死亡,剩餘的177隻活海龜,經漁業部門點算後,已經放回大海。報道指,屬於呈堂證供的海龜被放生,可能增加檢控難度。
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較早前已經派外交人員到巴拉望省探望漁民,並與菲方交涉,爭取漁民早日獲釋。
菲律賓海警於上星期二在南沙群島半月礁,扣押涉事漁民和他們的漁船,說要執法維護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主權。中國外交部重申,擁有包括半月礁在內的南沙群島主權,要求菲方盡快放人放船,並保留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