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泰國憲法法院裁定,看守總理英祿濫用職權,違反憲法,裁定她必須下台,但未有涉及案件的內閣成員,可留任至新的內閣選出為止。
憲法法院下午宣讀裁決,指英祿在2011年,將當時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他汶調職,是濫用職權,當中涉及政治利益,有關的調職亦有利於她的家族,所以一致裁定,英祿及另外九名有份將他汶調職的內閣成員,必須下台。
但法院表明,沒有權在七日內委任新的總理,所以其餘沒有涉及他汶調職的內閣成員,可以留在看守內閣,直至七月大選後新政府成立為止。
英祿昨日到憲法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她指,當年將他汶調職是委員會的集體決定。英祿強調,自己並沒有參與調職的決定,亦無從中得到任何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