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民政事務署近日發通函,要求酒店及賓館在本月1日起須提供防煙頭套,設一年寬限期。有旅遊業界表示歡迎措施,有酒店業界亦表示支持,但當局事前無諮詢,令業界執行時有困難。
通函中提到,要求酒店及賓館經營者須在每間客房按最高容許入住人數、員工區域,以及公共區域和指定位置,提供符合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準或其他同等標準的防煙頭套,不過就未列明違者會否受處分。
香港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幹事徐英偉在本台節目《時事全方位》表示支持做法,不過當局事前未有諮詢業界,而通函亦未列明執行細節,令業界無所適從。
香港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幹事徐英偉:「防煙頭套不是新事物,但是從來沒有要求,政府突然出一封信,亦不是說得很清楚執行細節。我們最大的疑惑是甚麼?就是究竟現在是否把所有附屬逃生配件都放在發牌條件要求當中?以及酒店業,我們有很多酒店,打電話查詢時發覺兩個部門好像推來推去,未解答到很多問題,所以這個就變成反而是執行上的亂局。」
香港餐旅業協會主席梁熙則認為通函提到會設一年寬限期,讓業界能提早適應措施。
香港餐旅業協會主席梁熙:「對比如果一年後才開始,通常大家都會在前一兩個月才知道,然後全世界一起爭那些頭套。假設是9.4萬間房,每間房有兩至三個人,再計算員工、還有公共地方,30萬個左右,其實一下子全香港一起爭30萬個頭套價格都會很貴。」
梁熙又期望當局可提供頭套採購白名單或建議的供應商,協助業界採購合規的頭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