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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特首證明書「截數期」 政府:若已判無罪不會以國安罪重審

議員關注特首證明書「截數期」 政府:若已判無罪不會以國安罪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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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特首證明書「截數期」 政府:若已判無罪不會以國安罪重審

【Now新聞台】立法會兩個事務委員會開聯席會議,討論國安附屬法例的立法建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如刑事案件在審訊中途發出特首證明書,案件就會根據國安法去處理。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率領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官員,到立法會講述國安附屬法例的細節。

立法會議員(工業界第二)吳永嘉:「警方調查時很正常是一項盜竊罪,但當上庭、向法庭講口供時證供顯示,原來他(被告)是想偷一些東西,用作分裂國家或危害國家安全。是否整套審訊程序都會交給指定法官,未必是公開聆訊等安排?」

鄧炳強指,如刑事案件在審訊中途發出特首證明書,案件就會根據國安法去處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發出證明書之後,我們提及的罪行就會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罪行,自然我們都會採取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審訊過程,例如找指定法官等這些程序也是適用。」

亦有議員關注特首證明書是否幾時都可以提出。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范凱傑:「發出證明書的時間點,究竟是否有所謂的截數期限?」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北)李梓敬:「去到哪一個階段不會再引用證明書,去就某一案件定性為國安質性呢?」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例如已經判了一宗案件,一個人沒罪的話,難道要調轉說這宗案件是涉及國安要重審嗎?一定不會發生這些事。如果定了罪,法庭亦已經判刑的話,亦因應這件事已經完結了,所以一定有一個分界點。」

當局強調會確保解說工作到位,讓公眾明白附例的重要性。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簡慧敏就表示,會全力配合當局的立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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