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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12歲少年在將軍澳橋底做實驗,涉嫌企圖製造炸藥,並於社交平台發布影片,被警方拘捕。
據了解,企圖製造炸藥的地點在清水灣半島對出的天橋底,空地上有凹陷位置。有住在附近的學生說,近日沒有發現異常。
中學生:「平時放學都是走路回來,會經過這條路才回家,所以會經過,但都不發覺有任何會整爆炸品的事件。」
居民黃女士:「當然不是太好,危險的,隨時爆炸影響人,我們住這裡,主要都是居民行過,有人在這裡玩。」
警方周一接獲舉報,指有人在社交平台發布進行化學實驗的影片,自稱正在製造炸彈,又暗示已成功。同日採取行動拘捕涉案12歲中一少年,發現他在將軍澳一處橋底進行相關化學實驗,檢獲疑是炸藥的白色粉末,亦檢獲防護面罩、打火石、平板電腦等證物。
據了解,被捕少年曾在網上搜尋製造爆炸品的資料。至於原材料從何購買以及犯案動機等,警方稱是調查範圍。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蔡定光:「我們的調查方向一定是包括有沒有其他人涉及、有沒有教唆成分。這個地點雖然位處橋底,但其實旁邊正是公眾休憩處及一條緩跑徑。慶幸今次事件沒造成任何人命傷亡或財物受損,但大家想像得到,如果有關炸藥實驗失控,後果絕對是不堪設想。」
警方強調,製造炸藥無論成功與否、數量多少,都是嚴重罪行,任何人製造爆炸品,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而任何人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最高可判監20年;又說近期留意到「自我激化」在全球有年輕化趨勢,任何地方青年都有機會受到極端思想影響,進行涉恐涉暴行為,如市民有所察覺應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