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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判囚20年 孫青野指法庭依據犯罪事實判決

黎智英案判囚20年 孫青野指法庭依據犯罪事實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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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判囚20年 孫青野指法庭依據犯罪事實判決

【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判囚20年。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指,法庭依據犯罪事實判決,認為沒有瑕疵。

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法官是依據甚麼呢?他是依據黎智英的一系列犯罪事實,而且是依據國安法這個來做的判斷、做的判決,這是做得很好的,這個判決我覺得沒有任何瑕疵,是做得合適,是個判決可以。至於其他國家對這個判決(有)問題,說實話,他們恨不得把他釋放才對,對不對?那是不可以的。現在我們有了香港國安法,又有23條立法,這兩個法例珠聯璧合,我認為香港國家安全底線已經是非常好,不會出現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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