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醫管局加強問責制度,將會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如果出現醫療事故,前線員工、部門主管及醫院行政總監都要負責,又會撤換表現不達標的員工。
醫管局去年發生多宗醫療事故,公立醫院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提出31項建議。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說,全部建議已經落實,其中在增加問責方面,會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如果出現醫療事故,前線員工、以至管理層,包括醫院行政總監、部門主管都要為病人安全管理負責。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我們主要不是要阻嚇,而是透過問責及獎罰,令到同事加強小心文化。上次一連串醫療事故發生時,醫院及總部層面對病人安全權責不是太清楚,現在很明確告訴所有人知,最終責任醫院就是院長(行政總監)、科就是主管。」
范鴻齡又指責任制下,醫院行政總監及部門主管亦會有人事任命權,表現不達標的員工需要參與最長三個月的表現改善計劃,三個月內沒有改善或被撤換。
范鴻齡:「譬如你插喉不達標,就幫他惡補插喉,然後看他是否通過測驗,解決現在主管沒有權撤換人,但出事要他負責,這個是很不公道。」
范鴻齡又稱會設有上訴機制,而員工評核亦會明確加入病人安全項目。至於獎勵方面,會增加額外增薪點、升職等;懲罰制度則會分級,包括口頭或書面警告、暫停或延遲加薪、限制晉升,甚至即時終止合約。他強調獎罰制度與早前提出薪酬改革的「優勞多得」概念不同,會再詢問員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