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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恢復定罪及刑期

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恢復定罪及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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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恢復定罪及刑期

【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2020年披露警司游乃強受廉政公署調查案,終審法院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恢復林卓廷的定罪和刑期。

正就其他案件服刑的林卓廷,由囚車押送到庭領取判詞。他當年披露游乃強在元朗721事件後,被廉署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調查。他其後被裁定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成,判監四個月。林卓廷上訴到高等法院,去年推翻定罪。

律政司不服,上訴終院,主張防止賄賂條例下禁止向公眾披露受查人身份的條文,應涵蓋所有廉署調查的罪行。五名法官以三比二裁定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恢復林卓廷的定罪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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