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中港基金互認已達成框架 中證監:中港基金互認已達成框架 2013年12月4日 13:46 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副主任徐浩表示,內地與本港的互認基金安排,最近已在六方面達成基本框架,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 本港及內地的基金互認安排,構思早09年出現,之後CEPA宣布本港及內地將就基金互認進行研究,並在今年初內地及本港的證監會,正式成立工作小組進行技術上的深入研究。 分析指出,互認安排將會扭轉本港註冊基金的性質,讓本港的基金產品,可以跨境在內地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