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發表成立以來,首批六份研究報告。主席史美倫表示,有關提議是幫助香港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在離岸人民幣業務方面,金發局建議,設立前海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計劃,即QDII3,允許於前海註冊的所有金融機構取得對外投資額,初步建議額度為500億元人民幣及50億美元。
在合格個人對外投資者,即QDII2的政策中,建議允許他們以外幣和人民幣兩種形式對外投資。又建議QDII2政策鼓勵出境人民幣透過中介機構,直接進入港交所市場,參與人民幣計價的現貨交易。
另外,金發局建議擴大銀行跨境人民幣貸款的試點範圍,由企業擴大至金融機構。而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者 (RQFII) 計劃,可以由現時中資金融機構的香港子公司,擴大至所有香港註冊的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