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重組,將不同部門的海上執法隊伍及職責整合,日後以中國海警局名義,展開海上維權執法。有分析指,中國這樣做是想更好應對與日本等鄰國的島嶼主權爭議。
中國海上執法力量長期分散,如國家海洋局的海監、公安部的邊防海警、農業部的漁政及海關總署的海上緝私警察等,各有單一職能。在執法過程中,遇到非職責範圍內的違法行為,無權處理,影響執法效果。而且每支隊伍都自建專用碼頭、艦船、通訊系統,重複建設、重複檢查,浪費資源並拖低效率,維權能力亦不足。
重新組建的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會將所有海上執法隊伍及職責整合,並以中國海警局名義,展開海上維權執法。
除了維權執法,國家海洋局其他主要職責,還有擬訂海洋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等。
另外,更會設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研究制定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統籌協調海洋重大事項。
有分析指,中國整合海上執法力量是想更好應對與日本在釣魚島,以及與越南、菲律賓等國,在南海的島嶼主權爭議。
中國研究專家馬鐵穎指,國家海洋局重組後,權限和資源更歸一,會令海上保安工作更有效率。